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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拉开了窗帘,让两位被挖出心脏的吸血鬼女郎晒了晒太阳,用窗帘把昏死过去的罗纳多尔给包裹的严严实实的,随后扛着他从窗户翻了出去。

书房已经点着火了,不管是纸质的书本还是木制的书架,都是上好的燃料,很快其他人就会发现这里的浓烟与火光。

不发现也没事,我会提醒他们的。

“着火了!着火啦!”

“罗纳多尔先生还在书房!快点来人去救他啊!”

“你们还愣着做什么!去拎水过来啊!”

几个本想拦住我的卫兵顿时慌了,连忙跑向书房,但还是有个愣头青就是不跑,死死的挡在我的面前。

“你抗的是什么?”

“当然是罗纳多尔先生让我救出来的物资了,罗纳多尔先生说这可是他最重要的财产。”

“放屁!你分明是偷了东西准备跑!这块布料上还有着卡迪尔家族的家徽呢!”

哦?是吗?

我一棒子打晕了这家伙,随后把窗帘上映着贵族徽章部分给翻了个面,却发现反面也有,只能把这块布料给扯下来了。

“谢谢提醒。”

我朝昏倒的佣兵道了个谢,随后扛着卷起的窗帘来到了豪宅中的马厩,随便挑了匹顺眼的马,骑着它冲了出去。

一开始这匹马儿还有点不乐意,不过我给它一脚后,就老实多了。

我很擅长与动物相处,因为打小我就喜欢动物,什么山鸡啊,野兔啊,我顿顿都不能少,马儿我只吃过几次,因为能够养得起马的强盗确实不多。

由于接触的少,我其实不太擅长骑马,但与动物沟通的技巧都是差不多的,你不能让它们感受到太大的威胁,同时也得让它们明白你比它们的地位要高,这样它们就会乖乖听话,根本就不会在意你到底是谁。

尤其是这种已经被驯服的马,最是好对付。

其实人也一样,你只需要穿上一身昂贵的衣服,去一些当过仆人与侍从的人面前,他们看到衣服的瞬间就会下意识的低头,根本不敢看你的脸。

感谢林德城混乱的局面,在离开罗纳多尔的豪宅后,哪怕我骑着马在城里肆意狂奔,也没有什么任何人前来阻拦我,于是我就这么顺利的从城门口出去了。

当我回到马厩的时候,却发现之前被我打昏的那个佣兵小丫头居然还没走。

更为关键的是,她的面前居然多了一小摞金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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